当前,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受到政府、产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依法治理互联网的需求也愈加迫切。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合作,依托双方团队在互联网法律领域的研究积淀,继去年联合推出我国首部互联网法律政策专项研究报告《中国互联网法律政策研究报告(2013)》之后,再次启动新一轮的跟踪研究工作为国家互联网立法、治理和研究提供翔实的研究支持。4月25日,腾讯研究院副秘书长张钦坤博士在“腾讯研究院年会”上发布《中国互联网法律政策研究报告(2014)》,全景展现与互联网产业相关的全球法律政策发展与展望。
1.多元主体共享共治诉求强烈,开启互联网国际治理新格局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兴互联网国家试图在互联网国际治理格局中占有一席之地,2014年多元主体共享共治诉求强烈,开启互联网国际治理新格局。2014年7月16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巴西国会发表《弘扬传统友好共谱合作新篇》的演讲,主张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通过积极有效的国际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2014年10月13日,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主席法迪?谢哈德表示,ICANN准备明年年底脱离美国政府的监管,正式进入所谓“国际多主体治理结构”、“全球利益攸关体”共同管理阶段。
2.重视网络安全顶层设计,健全反恐应对机制
棱镜门之后,多国更加重视网络安全顶层设计,不断地健全反恐应对机制,主要围绕网络安全顶层设计、网络反恐、网络监控和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四个方面。《网络安全法》被纳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立法规划,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网络和信息安全指令》(NIS)草案,日本国会众议院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网络安全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进行了审议,俄罗斯《对俄联邦<刑法>、<反恐法>及<反极端主义法>的修正案》强化对涉恐涉暴内容监管。美国发布《促进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的框架》,以推动美国私营企业和政府部门联手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与适应性。
3.各国立法活动频繁,个人信息保护持续改善
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业务的快速发展,给现有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2014年各国立法活动频繁。在具体规则制定方面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欧盟统一数据立法,建立数字统一市场,2014年3月25日,欧盟议会高票通过《欧盟个人数据保护条例》(草案),促进形成欧盟数字统一市场。欧盟推行被遗忘权,用户信息控制权增大,被遗忘权要求当用户不再希望个人数据被处理并且数据控制者已经没有合法理由保存该数据,则用户数据应当被删除。各国严控跨境数据流动,要求信息泄露强制通知,2014年3月20日,澳大利亚参议院通过《隐私法》(修正案),明确“强制数据泄露”通知的程序。2014年7月4日,俄罗斯议会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法》修正案,要求网站存储的俄罗斯公民的个人数据,必须存在俄罗斯国内的服务器上。
4.我国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在多领域、多层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2014年,我国不断结合互联网发展新形势和管理新要求,在各领域、各层面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第一,中央网信小组成立,网络安全战略初现,国家从加强顶层设计出发,保障网络安全和推动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第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共第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政府数据开放、互联网新型产品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善裁判规则,规制网络侵权,将避风港规则引入人身权保护领域。第四,为规范竞争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和自由创新,各级法院不断通过典型案件的判决为整个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秩序树立了司法标杆,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加强网络执法,成功解决了多起互联网市场不正当竞争案件。第五,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扫黄打非小组等相关管理部门,今年对网络色情、暴恐音视频、垃圾短信、违法广告、伪基站、恶意程序等内容进行了专项集中整治,净化了网络环境。第六,全国性、区域性、专业性的互联网行业协会不断推进行业自律,促进互联网产业有序发展。
张钦坤博士表示,报告从网络治理、网络安全、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政府数据开放、新型产品监管七个方面透析互联网法律和政策的最新进展,对影响互联网发展的重大事件进行法律分析。同时,报告指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互联网监管边界、监管目标和监管定位的认识存在诸多困惑与分歧。面对互联网管理新局面,迫切需要转变思路与理念,实现由“监管”到“治理”的转变,倡导“包容性治理”。报告建议未来互联网法律政策的完善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体制等各制度领域的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