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搜狗集团法务总监顾文扬在7月23日举办的“互联网+”时代的法律创新——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法律政策论坛的发言整理。
我今天主要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企业与市场竞争的一点想法。在中国,互联网有三大趋势,分别是:硬件产品智能化,客户端产品社交化,以及工具类产品服务化。
首先,硬件产品智能化。三四年前,人们谈到智能手机的发展,说它将逐渐取代功能手机。现在,除了手机之外,其他硬件产品也在智能化,比如智能手表、智能眼镜、航拍等。而在不远的将来,手机有可能就被其他硬件产品取代。当大多数硬件产品智能化以后,物联网就会发展起来,那时,我们家里的每一个产品和硬件都是智能化的,家庭里面会有一个智能主机来控制整个家庭的运作。在出行方面,我们会有智能汽车、航空动力、新能源车等,这些移动的点和固定的点(居室)都会联入大物联网。其实,互联网最早是软件产品,是虚拟的,但如果我们互联网企业想跟传统企业竞争,就必须在下一轮产业发展中,跟上硬件厂商的潮流,互联网厂商搞智能硬件,对于我们而言就是硬件化。
其次,客户端产品的社交化。在这一方面,传统的社交产品,比如QQ、微信、微博、旺旺在增加附加功能;非社交类产品,例如支付宝、搜索引擎在做互动社交,还有打车类产品,纯粹的O2O产品,在做服务化、社交化。拼车带给人这方面的感受就很强烈,搭乘一辆车并不仅仅是临时搭乘一个交通工具,而是可以在线上线下进行交流,相互给予个性外表的社交评价而不仅是服务好不好的评价。
最后,工具类产品服务化。现在手机APP越来越多,人们不可能将每一个APP都下载到手机里面,所以,单一APP的功能机会不断扩充。因此,工具类产品如果想要取得突破的话,就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功能扩大,考虑如何复制甚至接入其他APP服务。而在这一方面,搜索引擎占有天然的优势。
下面简单说说搜狗在这个潮流下的发展趋势。搜狗主要做两类产品,一类是搜索业务,还有一类是客户端。我们想做的就是内容聚合,现在模仿谷歌做了一个知立方搜索,将其他网站的知识提取出来,结合在一起,综合提供给用户。2013年之后,我们做了搜狗问问和搜狗百科,对知立方进行了延展。2014年推出了微信搜索、微信头条,进一步整合各方面资讯,智能筛选后推荐给用户。下一步我们想做社交,希望每一个用户都能在平台上提出问题、回应问题。还有第二点推进产品服务化,搜狗输入法的用户量极大,但功能非常单一,就是输入,我们将沿着产品服务化这条主线进行推进,将用户和搜索服务结合起来,缩短服务路径,直接通过输入法提供搜索数据。第三,我们也在生产硬件产品,目前有一款糖猫,是儿童玩具,有语音识别、精确定位以及体感识别等功能,这是我们硬件化的尝试。
最后谈谈司法环境在这五年对竞争的促进作用。个人感觉,搜索业务竞争在互联网竞争中是最激烈的。搜狗的搜索竞争力在PC端排名第三,手机端第二。为超越竞争对手,大家都在不断更新技术和商业模式,以求争取更多用户。例如,以安全软件起家的一个互联网公司,它最大的创新是提出安全软件免费化。商业模式是拓展其他功能,通过其他功能盈利。从杀毒软件只查杀病毒木马开始,他们又在给用户整理桌面、管理软件,但后者变革商业模式过程中影响了其他竞争对手,不断引发争议。虽然,泛安全作为创新在司法和政策两个层面都得到了肯定,但模式本身不断被要求修正。法院的基本判断标准是,是否实质性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实体权利。
此外,就互联网客户端产品而言,当它扩展新功能,缩短路径,甚至取代其他客户端产品向用户提供新服务的时候,肯定影响到竞争对手。比如浏览器的屏蔽广告和直接下载功能,今日头条通过页面转码直接展现无广告页面,虽然便利了用户,但也肯定会影响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随着互联网移动化,每个客户端产品都在争夺移动端最大入口,搜索开始直接提供内容,输入法直接搜索,互联网金融开始去媒介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有序的市场竞争呢?我认为,互联网行业的竞争新颖多变,竞争界限越来越模糊,谁也没有固定不变的用户群,用户都是随好产品不断迁移的。这种抢夺用户的企业间激烈竞争促进了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也推动了产业和社会的进步,加速了互联网+的实现。对此,司法也应该旁观一阵,让市场充分发展,再适时地规范一下。给予创新以自由空间,让市场去判断结果。总之,在不侵犯实体权利情况下,司法应尊重市场的选择。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