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2017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在京举行,腾讯主要创始人陈一丹先生出席大会并发表《把握未来,对中国互联网内容产业发展的思考》的主题演讲。以下为其演讲实录:
各位嘉宾早上好。在2014年秋到2015年春,我到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做了大半年的访问学者,观察和思考美国的互联网产业和知识产权制度,有很多收获。回来之后,我写了一个《中美互联网内容产业发展与版权制度演变》的结项报告。
今天的演讲内容主要来源于我的结项报告,当然其中的数据和观点都做了更新。在此我也非常感谢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和腾讯研究院对于此份报告提供的研究支持,特别是保罗·戈斯汀教授和刘家瑞博士的大力帮助。
我今天的演讲主要分三个部分,首先讲一下我对互联网内容产业现状和未来发展的观察,然后谈谈我关于互联网与内容产业融合的三点思考,最后再提三点建议。
首先谈一下全球尤其是中美两国互联网内容产业的发展状况,以及未来发展的三个趋势。
我们看到,在市场规模方面,中国的互联网内容产业已经位居世界前列,2016年的整体营收是3820亿元,与日本和韩国相当。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按此增速,到2020年将超过日本和韩国,成为全球第二。
历史地看,在过去十年,中美两国的互联网内容产业一直处于快速增长态势。先看中国,从2006年到2016年,中国互联网内容产业的整体收入增长了26倍,年均增长率超过30%。再看美国,虽然体量巨大,但在过去十年仍然保持10%以上的年均增长率。
接下来谈一下互联网内容产业未来发展的三个趋势。
我总结的第一趋势是,内容生产模式已经发生了并将继续发生重大变化。
首先,互联网激发了社会大众的创作动力和活力,带来了层出不穷的UGC生态模式,诸如网络文学、自媒体、网络大电影、直播等,不断丰富着互联网内容产业的生态。
第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帮助实现内容生产的精准化,比如,早期Netflix的电视剧《纸牌屋》,以及亚马逊后来制作的电视剧《透明人生》,都借助大数据精准化分析,迎合了用户口味,因而备受用户喜爱。
第三,互联网调动了网民集体智慧,开创了协同创作的模式。维基百科是协同创作的代表,现在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百科全书。
第二个趋势是,线上超越线下,互联网内容产业迎来泛娱乐时代。
首先是内容发行和消费的线上模式取代线下模式,成为主流。我们看到,纸质图书、纸媒、CD、DVD等实物载体内容,不断被电子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等赶超,正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这其中既有时代变迁的缩影,又有技术发展的必然。
其次是流媒体成为推动音乐和视频行业增长的核心力量。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提升,用户无需下载,可以随时随地获取音乐、视频等内容,带来了更好地用户体验。
最后是IP跨界改编的兴起,推动互联网内容产业迎来泛娱乐时代。借助粉丝经济效应,文字、动漫、游戏、影视剧等不同体裁的作品之间相互改编,取得了巨大成功,带来泛娱乐生态模式。《鬼吹灯》《斗破苍穹》等都是IP跨界改编的典型。腾讯在这方面也在积极探索。
最后一个趋势是,人工智能AI、虚拟现实VR将引领内容产业的未来生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人工智能开始介入并为人类的艺术创造活动开辟新天地。比如,在腾讯,从2015年9月起,腾讯新闻网站就开始利用写稿机器人写新闻,而且效率非常高。此外,人工智能写小说、谱曲、绘画等等,都越来越常见。这在之前是完全不可想象的。
第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使得数字内容的个性化分发和消费成为可能。比如,在今日头条、天天快报等新闻APP上,每个用户的头条和主页都是算法根据其兴趣和偏好,个性化推荐的。个性化推荐在互联网上多个场景中也越来越流行。
第三,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VR和AR技术在游戏、视频、社交等领域带来全新的沉浸式内容消费体验,有望成为手机之后的下一个主流娱乐平台。去年,AR游戏Pokémon Go在国内外掀起一股AR游戏热潮。我们看到,将来随着VR和AR的应用场景广泛和深入,可能冲击到当前连续增长的pc和移动流媒体和视频业务,因为人们放在VR和AR上的时间多了,可能分配到pc手机上的时间就少了。但无论使用场景如何变化,整体而言人们可欣赏的内容和内容形式,是不断增长的 ,高品质内容的重要性会越来越重要。
那么,互联网与内容产业的融合,能给我们带来哪些启发?接下来谈一下我的三点思考。
首先,技术创新是产业融合的内在驱动力,带来了新的消费需求和生产模式。
互联网诞生之后,一方面解决了存量资源的网络化,之前通过实物载体传播的内容开始在线化。另一方面,互联网在造新的增量,网络文学、网络游戏、自媒体、直播等层出不穷。
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出现后,人们的碎片化时间被充分利用,互联网内容产业更是与人们的生活紧密融合在一起。
总之,随着互联网日益成为经济社会生活的基础设施,内容产业与互联网的融合是发展的必然。
其次,平台经济是推动互联网与内容产业融合发展的核心力量。
一方面,作为网络平台的互联网公司是推动产业融合的关键所在。如果没有乔布斯亲自和唱片公司的谈判,就不会有ipod和itunes的结合,美国的网络音乐盗版会持续更长时间。没有中国正版音乐平台多年的坚持,我们也不会有今天这么大的产业规模。
另一方面,网络平台需要坚持正版经营理念,探索内容消费的有效模式,培育用户付费理念。
我们看到,美国用户良好的为内容付费习惯支撑起庞大的产业规模,但中国用户经过多年培育,付费意识也正在崛起。各种为内容付费的产品层出不穷,潜力巨大。音乐平台上的数字专辑下载,视频网站的会员包月、包年服务,用户都在快速增长。此外,像“得到”、“蜻蜓FM”、“分答”等APP平台都开始推出付费内容和付费栏目,知识经济正在兴起。
第三,版权制度的不断完善是内容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历史地看,在互联网与内容产业的融合中,冲突在所难免。以音乐产业为例,在P2P文件共享等网络盗版技术的冲击下,从1999年到2009年,全球音乐产业收入下跌36%,美国音乐产业收入的跌幅更大,超过了一半。
但是,版权制度并没有屈服于网络盗版带来的冲击,而是迅速调整、跟进,网络版权权利、版权避风港、数字权利管理措施等制度的设立,既保障了内容产业的发展,又兼顾了互联网技术的创新。
最后,强健的版权保护是内容产业正版化发展的关键力量。在美国,强大的司法保护帮助美国互联网内容产业较早、较快地实现了正版化,形成了完善的产业体系;而在中国,以连续13年的“剑网行动”为代表的行政保护,以及近几年不断加强的司法保护,加快了正版化进程。
上面谈了我对互联网内容产业的几点观察和思考,最后结合现在的发展趋势,谈三点建议。
首先,我们要发挥好中国的独特优势,让更多好内容网络化,努力实现变道超车。
这个背景是什么呢?我认为有两个方面。第一,当前中国手机网民占绝对主导地位,到达了6.95亿。第二,中国有庞大的手机支付群体,仅去年一年,中国手机支付用户就增长了31.2%,达到了4.69亿人。这为我们提供了变道超车的机遇。
因此,一方面需要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鼓励更多好的好内容数字化、网络化;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鼓励网络原创,为文学、动漫、游戏等领域的网络原创人群提供更好的创作环境和变现渠道。
其次,需要大力培养相关人才,发展AI、VR、物联网、区块链、5G等先进技术,确保在未来可以掌握主导权。
历史地看,网络技术始终是互联网内容产业发展的基础,而目前主要的技术平台如Windows、Android、iOS等都是美国的,中国没有主导权。
所以我们需要加强培养与之相适应的人才,促进先进技术的发展。因为只有在技术领域掌握发言权,才能在互联网内容产业掌握主动权。
最后,需要持续保障良好的版权环境。展开讲之前,先插一个小广告,欢迎大家用微信扫描屏幕上的二维码,里面是我在斯坦福访学期间完成的《中美互联网内容产业发展与版权制度演变》的研究报告,至今未发布过,今天我把它分享出来,让大家先睹为快,欢迎大家扫码下载。
第一,希望加快修法流程,尽快审议《著作权法》的修订稿。《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从2011年起就启动了,版权局在组织各方讨论完成草案后,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了,几年来整个过程是严谨而充分,多轮征求了版权业界各领域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在产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希望能够 尽早完成《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提交人大审议早日出台,更好地发挥著作权制度对产业发展的保障作用。
第二,需要持续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力度。我们看到,国家版权局连续13年的“剑网行动”,通过重点专项执法、发布规范性文件等方式对版权保护环境的净化起到了重要作用,未来仍将发挥重大作用。
第三,需要坚持适度从严的司法政策。美国互联网内容产业正版先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严格的版权司法保护,很多网络盗版在早期就被扼杀在摇篮中。因此,借鉴美国经验,中国需要坚持适度从严的司法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希望在政府、企业、权利人组织、网民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互联网内容产业继续做大做强,中国文化和内容产业走出国门,走向全世界。谢谢大家!